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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称“海上皇宫案”被告证据“苍白无力”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6月22日作者:正义网 吴平

 

“海上皇宫告官”案开庭律师称被告证据“苍白无力”


  今日(21日),备受关注的“海上皇宫”状告政府的两起行政诉讼今明两天在深圳龙岗区法院开庭。今天上午进行的第一起行政诉讼在经过3个多小时的质证后,法庭并未做出判决,原告“海上皇宫”代理律师汪腾锋告诉记者:“被告所出示的证据显得苍白无力,没有任何说服力。”

  汪腾峰律师告诉记者,此次行政诉讼在被告主体上也费了一番周折。今年4月20日,龙岗区法院决定依法受理“海上皇宫”方面提起的行政诉讼请求。但就在4月19日,龙岗区公布新的区级党政机构改革结果,龙岗区农林渔业局(海洋局)被裁撤,人员被分流到城管部门和新成立的经济促进局,因此才将经济促进局作为此案被告出庭答辩。

  对于今天的开庭,汪腾峰表示,他代表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(“海上皇宫”开发方),向深圳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提起行政诉讼,要求撤销龙岗区农林渔业局和龙岗区农林渔业局(海洋局)于今年3月份连续做出的6个“错误”行政决定。据了解,这6个行政决定要求收回原告“海上皇宫”合法取得的养殖登记证和休闲垂钓证。

  在经过3个多小时的质证,法院宣布休庭。对于今天质证的情况,汪腾锋表示原告方的证据都是合法有效的,相比之下,被告方的证据就显得“苍白无力,没有任何说服力”。

  资料:“海上皇宫”事件经过

  “海上皇宫”2003年兴建,2005年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,多次申请强制,但至今仍然屹立不倒。

  2010年1月,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成立调查组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,认定“海上皇宫”构筑物非法占用海域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。

  2010年5月13日,龙岗区人民法院裁定“海上皇宫”非法使用海域,严令其分拆到指定海域。随后,“海上皇宫”进行了自我拆解。

  2010年12月26日,“海上皇宫”获得龙岗区农林渔业局颁发的养殖登记证和休闲垂钓证,以“垂钓”之名再次亮相。

  2011年3月2日,深圳市海洋局和龙岗区政府再次宣布“海上皇宫”属于非法占用海域,责令龙岗区农林渔业局(海洋局)收回擅自发放给“海上皇宫”方面的养殖登记证。

  2011年4月20日,龙岗区法院决定依法受理“海上皇宫”方面提起的行政诉讼请求。